气候与气象灾害协同创新中心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作者:协同中心 发布时间:2012-08-29 浏览量:152447

 

一、 总则

1.   本办法依据《气候与气象灾害协同创新中心章程》制订。

     2.   中心实行团队考核和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分层考核。
     3.   中心聘用的各类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须参加考核。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参照同职称校内骨干研究人员标准执行。
二、 团队考核办法
     1.   中心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团队首席科学家全面负责团队内部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及相关资源的统筹安排等工作。各团队在行政管理上直属中心领导,并定期接受考核、评估和指导,在学术管理上主要接受中心统一安排和中心学术委员会的指导。
     2.   团队首席科学家提交科研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一),确定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四年发展计划、年度完成指标、预期成果和拟突破的方向,以此作为团队考核的指标。团队考核周期为两年,团队考核结果作为该团队首席科学家聘期中期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3.   团队每年年初要提出当年工作计划,年终提交团队工作年度报告。每年由中心主任或执行主任会同学术委员会的专家组听取各团队本年度工作情况、工作成效、规划执行情况和发展情况的汇报。
     4.   团队考核主要考核是否完成该团队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团队存在与发展的主要依据。超额完成目标的团队,可享受团队成员当年基本薪酬上浮10%的绩效奖励(团队奖励与个人绩效考核奖励不重复发放);未完成目标的团队,解聘该团队首席科学家,重新组建团队。
三、 人员考核办法
     1.   中心各类研究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期中期和聘期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年底进行,聘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聘期第二年年底,同年的年度考核以中期考核替代。年度考核和聘期中期考核均与待遇挂钩,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聘期期满考核在聘期结束时进行,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中心工作人员聘期一般为4年。
     2.   各类研究人员按要求提交绩效考核表(附件二),由中心审核后对照绩效考核积分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分值对各类研究人员的绩效进行科学评估,最终分值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的参考依据(绩效考核积分指标体系见附件三)。
     3.   校外一般研究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仅做聘期期满考核,但每年必须完成协议所规定的考核目标。
四、 年度考核
     1.   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各类研究人员当年的科研工作情况,依据绩效考核积分指标体系,确定年度考核积分。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名额占各类研究人员总数的15%,以年度考核积分为参考,由中心主任或执行主任会同管理委员会共同确定。
     3.   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当年基本薪酬上浮10%;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常发放当年基本薪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当年的基本薪酬(校外研究人员仅发放日薪),同时予以解聘。
研究人员岗位性质
年度考核合格的积分标准
校外首席科学家
200
校内首席科学家
300
校外骨干研究人员
100
校内骨干研究人员
100
各类研究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的积分标准
五、 聘期中期考核
     1.   聘期中期考核结合聘期第一年的年度考核进行,主要考核各类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依照绩效考核积分指标体系,累计两年的绩效积分,确定聘期中期考核结果。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名额占各类研究人员总数的15%,以中期考核积分为参考,由中心主任或执行主任会同管理委员会共同确定。
     3.   中期考核优秀的人员,当年基本薪酬上浮10%;中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常发放当年基本薪酬;中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当年的基本薪酬(校外研究人员仅发放日薪),同时予以解聘。
     4.   中心首席科学家的中期考核除计算其任职以来的个人绩效积分外,同时参考其所在团队的考核情况。两部分考核须均满足合格要求,否则即为考核不合格。
 
研究人员岗位性质
中期考核合格的积分标准
校外首席科学家
400
校内首席科学家
600
校外骨干研究人员
200
校内骨干研究人员
200
各类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合格”的积分标准
六、 聘期期满考核
     1.   期满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检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科研工作进展的程度,依照绩效考核积分指标体系,考核聘任以来实际完成情况,累计聘期四年的绩效积分,确定考核结果。
     2.   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聘期岗位聘任的参考。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3.   中心首席科学家的聘期期满考核包括聘期个人绩效积分和聘期团队考核情况,两者如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
 
研究人员岗位性质
期满考核合格的积分标准
校外首席科学家
800
校内首席科学家
1200
校外骨干研究人员
400
校内骨干研究人员
400
各类研究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积分标准
七、 除量化考核外,对于从事基础研究和创新研究的个别人员,可实行模糊考核,由中心聘请有关人员听取该人员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并进行无记名投票,以过半数票为准,最终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确定。个别特殊情况,须中心理事会审议确定。
八、 本办法具体事宜由气候与气象灾害协同创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气候与气象灾害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团队建设任务书
附件二:气候与气象灾害协同创新中心专家绩效考核表(试行)
附件三:气候与气象灾害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核积分指标体系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