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作者:协同中心 发布时间:2012-08-29 浏览量:137075

第一条 招生原则
中心研究生招生,以选拔培养行业领域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以实行“联招、联考”制度为基础,注重专家推荐和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中心单位协商制定招生计划及选拔方案,统一组织招生考试。
第二条 招生组织
中心成立联合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发布《协同创新中心联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和制定招生选拔方案。
第三条 招生计划
中心研究生招生,为专项计划(单列招生名额),由教育部增列或中心成员单位按一定比例安排招生名额,每年招生的总规模为硕士生100人,博士生30人左右。
第四条 招生方式
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招生,采用优推优选的形式,实行专家推荐和面试相结合的灵活多样的考核录取办法。
预选拔制度:取得协同创新中心优秀生源预选拔资格的考生,硕士入学初试成绩如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优先进入复试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为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
推荐免试:取得本科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并且复试合格,选拔录取为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
硕博连读:各合作单位在学硕士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并且复试合格,选拔录取为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博士,2年+3年;完成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学习)。
推荐面试制:针对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强以及综合素质优秀的三年级硕士生,采用学生申请,导师推荐以及导师组面试的考核和评价方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生直接攻读博士(3年+2年,或3年+3年;完成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学习)。
第五条 招生程序
申请推荐: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导师进行推荐,联合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查考生申请材料和导师推荐材料,确定面试候选人名单。
面试考核:联合招生工作小组负责选聘专家,成立联合专家组进行面试,就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术专长、科研能力、业务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研究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确定拟录取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