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启事”的通知

作者:协同中心 发布时间:2014-10-09 浏览量:260217

各学院: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52名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其中,招聘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0名,招聘流动编制项目主任42名;具体招聘岗位可登陆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26/查询。 

一、岗位职责 

1、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0名)岗位职责 

(1)参与政策调研,协助处长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具体工作; 

(3)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日常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流动编制项目主任(42名)岗位职责 

综合处/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学科发展战略、资助战略研讨等工作; 

(2)完成各类项目综合管理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领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2)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1、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为科学家服务(其中,人事局干部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一般任职3年以上。 

3、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并做出了突出成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科学部科学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应聘人选还应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5、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在基金委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曾担任过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1、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基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2、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基金委享受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等有关福利待遇。 

四、申请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针对本次招聘的岗位(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26/),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应聘。请于2014年10月24日前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在将电子版发送xmb@nuist.edu.cn的同时,学院统一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科技处咨询电话:58731154,5869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