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4年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作者:协同中心 发布时间:2014-09-17 浏览量:143824

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创建于1995年,2004年11月经江苏省教育厅遴选,实验室成为全省首批十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之一,并更名为“江苏省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2008年10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立项建设的“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验收,更名为“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4年获江苏省教育厅“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建设计划继续支持。实验室的研究主要针对东亚季风区重大气象灾害(洪涝、台风、热浪、大雾、灰霾、雷电等)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旨在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水平,为国家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科学支撑。 

为更加高效地发挥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和交流平台作用,进一步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提升科研水平,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设立开放课题,支持与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项目。 

实验室2014年开放课题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欢迎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科研人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放课题资助对象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业务单位从事相关科研工作的中青年科研人员。严格限制校内人员申报,要求申报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主要资助方向 

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目标,2014年开放课题将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 季风与区域气候变化 

● 气候模拟与预测 

● 台风与中尺度气象 

● 气候变化影响评估 

三、申报要求 

1.根据课题申请指南,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2.研究期限为两年,外单位申请者须与本实验室一名研究方向相近的研究人员进行合作。 

3.资助经费额度为4—5万元/项。实验室将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最终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报校科技处审批备案。 

4.获得课题资助者应按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和合同,课题结束时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发表论文的抽印本和参加学术活动的有效证明材料。 

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要求至少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2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篇,同时对文章进行如下标注: 

1)若课题负责人为非本校人员,论文的第一或第二单位须标注为“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或Key Laboratory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Ministry of Education”,同时注明受该课题资助。 

2)若课题负责人为本校人员,论文的第一单位须标注为“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或Key Laboratory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Ministry of Education”,同时注明受该课题资助。 

同时,在研的开放课题负责人须参加实验室每年举办的实验室学术年会并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符合上述要求的课题方可结题。 

5.实验室欢迎课题负责人到实验室来进行短期访问和学术交流,并为负责人提供办公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2.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申请书,纸质材料请通过邮局EMS邮寄。 

3.联系人:周建玮 

联系电话:025-58731578 

E-mail:jwzhou@nuist.edu.cn 

4.邮寄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邮 编: 210044